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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选 (第一批)的通知

为了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选派工作,结合项目申请时间安排,面向我院药学相关研究方向的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和青年教师启动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选(第一批)的选拔,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新创新型药学人才联合培养项目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由兰州大学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开展合作。通过学习交流,拓宽药学人才国际化视野,提高科研学术水平,快速成长为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和引领药学前沿科研的生力军,为药学学科发展建设贡献力量,助推兰州大学“双一流”建设的国际化水平。

留学基金委资助本项目学生的一次往返国际差旅和在外方期间的生活费,具体资助内容及额度详见留学基金委创新人才项目相关细则。

三、派出类别、规模及留学期限

1.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人/年,12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人/年,24个月。

3.访问学者1人/年,12个月。

四、派出国别及留学单位

新加坡、新加坡国立大学

五、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素质优秀,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4.满足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

5.创新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或未通过当年专家评审。

(二)研究生(含硕士、博士)

1.研究生申请者应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读年级”应注明已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2.申请者申报时学龄不超过35周岁;

3.申请者在学科专业方面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熟悉学科地域特点,具有独立思考与创新性思维;

4.推免生优先;

5.获得推荐名额的学生,应在导师的帮助协调下及时与对方合作导师联系获得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出国交流管理规定和办法,根据流程办理出国手续,并将学校批复文件复印件送交至项目管理组备份留存;

6.申请者被选派后必须在行前委托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经济偿还能力的人作为国内担保人,签订担保协议,同时签署公派出国协议书和关于按时回国、回国服务等相关方面的《行前承诺书》。

(三)访问学者

1.访问学者申请者须为在编在岗人员,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优先鼓励未有留学经历或访问学者经历的教师申报。其它条件要求参见《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地址见文末)。选拔将择优录取。

六、校内选拔流程

1.校内遴选

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相关材料,并将其电子版在2月5日前发送至songtq@lzu.edu.cn完成遴选报名。

(1)国内导师推荐信;

(2)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雅思、托福等);

(4)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带公章);

(5)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纸上);

(6)学位证书复印件(自本科阶段);

(7)学习计划(外文);

药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根据项目要求及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初选及评审,学校审核后推荐并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2.CSC申报

申请人在获得申报资格后,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按照相应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经同意后再于2023年3月1日-10日于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提交申请材料。

七、其他

1.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2

2.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

3.2023年研究生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博士、联培博士、硕士、联培硕士)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8

4.2023年访学类别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访问学者、博士后)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7

5.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60

八、联系电话

宋田青:17794226006 songtq@lzu.edu.cn

 

药学院

202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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