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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直属学习中心(药学院)2019春季招生简章

一、学校及学习中心简介

兰州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位于甘肃省省会兰州市,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7年9月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2000年7月被教育部批准为网络教育试点高校。

兰州大学药学院创建于1959年,始建为兰州医学院药学系,2004年兰州医学院并入兰州大学,2005年6月在原药学系的基础上正式成立兰州大学药学院。兰州大学网络教育直属学习中心(药学院)隶属于兰州大学,是兰州大学内部直属的唯一一家学习中心,2019年春季继续面向全国招收网络教育学生。

二、招生层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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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短学习期限是从在教育部正式注册学籍后开始算起(春季为3月1日;秋季为9月1日),不含毕业发证时间。

三、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年满18周岁。

四、招生条件

高起专:具有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护理、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证书,且具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资格证书;报考药学专业的考生须为从事医药相关行业的在职人员,应提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药类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或在职证明。

专升本:具有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职业技术学院、网络院校及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且具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资格证书;报考药学专业的考生须为从事医药相关行业的在职人员,应提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药类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或在职证明。

报读学生原毕业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19年3月1日。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2019年3月15日

(1)采用网上报名者,登录学院主页(http://dec.lzu.edu.cn)点击“网络教育”入口选择“招生专栏”,通过“网上报名”选择兰州大学网络教育直属学习中心(药学院)进行报名,在报名截止前, 须携带相关报考材料到药学院学习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采用现场报名者,携带相关报考材料到兰州大学网络教育直属学习中心(药学院)办理报名手续。

新生核心数据须通过身份证识别器采集(现役军人和境外人士除外)。

2.报考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报考护理学、药学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在职证明(原件);报考专升本的学生需提供原学历的学历认证报告或网查结果(网址:http://www.chsi.com.cn)。

报名考试结束后,考生须认真核对《兰州大学网络教育新生入学登记表》中的各项信息,并签字确认。

注:《兰州大学网络教育新生入学登记表》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学习中心进行严格审核。学籍一经注册,学生核心数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照片等有关身份证上的信息)将不予勘误。

六、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可免试入学:

① 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可免试入学。

② 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任何层次的考生,可免试入学。

③ 通过普通高考或成人高考的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或成绩单申请免试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可免考部分科目:

① 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考生,入学考试可免考英语或者大学英语。

② 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英语或者大学英语。

③ 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英语或者大学英语。

凡不符合上述免试入学条件者,均须参加由兰州大学自主组织的入学考试。

七、收费标准及交费方式

收费标准:经甘肃省物价部门核准,学费标准为65元/学分。具体收费标准和学费如下:

高起专学费:65元/学分*72(毕业需所取得的学分)=4680元(总学费)

专升本学费:65元/学分*84(毕业需所取得的学分)=5460元(总学费)

所有学费全部采取网上缴费的形式进行。

交费方式:按学年缴费(第一年全部缴纳学费3000元,第二年将剩余学费交清)

八、入学考试

考试方式:机试。

考试地点:兰州大学网络教育直属学习中心(药学院)

九、录取注册入学

录取:学院按照考生成绩择优录取。考生可通过学院网站或当地学习中心查询录取结果。

注册:被录取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学习中心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一个月不办理注册交费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入学:新生入学时间咨询当地学习中心。

十、学习形式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通过网络课件以及配发的纸质教材、导学材料等教学资源进行网上自主学习、提交作业和预约考试等,同时通过移动APP、在线辅导等多种形式参加实时或非实时辅导答疑和讨论。

十一、课程考试

专、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由学院组织考试。

十二、毕业、结业、学位及证书

学生在学习期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本科层次学生还须通过教育部组织的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达到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兰州大学毕业证书,教育部统一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未修满学分者视已修学分情况,颁发写实性结业证书。本科毕业且符合兰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兰州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证书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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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

1.根据教育部规定,修读专升本层次的学生须参加教育部组织的“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统考课程成绩合格后方可取得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电子注册资格。

2.在学籍有效期内,符合统考条件的本科学生在入学满一年后方可进行报考。在统考安排的时间和公布的考点进行预约考试。为有效利用考试资源,从2018年开始,对报考后有弃考行为的考生每个科目的报考次数限定为3次。

3.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是“大学英语(B)”和“计算机应用基础”。

4.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免考:

① 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② 非计算机类专业,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③ 非英语专业,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2006年以前),可免考“大学英语”。

④ 非英语专业,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可免考“大学英语”。

⑤ 非英语专业,户籍(以身份证为准)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十四、特别提示

学院公布的录取名单及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仅表示考生通过了入学考试,准许其在我院进行网络教育的学习。

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厅将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学生必须为其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对隐瞒个人真实学习经历,持伪造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其它不符合入学学历资格要求以及伪造个人身份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学籍,追回录取通知书和学生证;对已完成学业且发放毕业证书的,将追回毕业证书并注销电子注册信息,所交各项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十五、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 0931-8915618、13993107353

联 系 人: 陈老师

报名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勤博楼药学院2003学院办公室(甘肃省人民医院对面)

学习中心网址:http://yxy.lzu.edu.cn/col_wlyjxjy/index/

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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