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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直属学习中心(药学院)
2021年秋季招生简章

一、学校及学习中心简介

兰州大学创建于1909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2017年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网络教育、成人教育(业余、函授)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各类学历教育,同时承担各种非学历教育的培训工作。

兰州大学药学院创建于1959年,始建为兰州医学院药学系,2004年兰州医学院并入兰州大学,2005年6月在原药学系的基础上正式成立兰州大学药学院。兰州大学网络教育直属学习中心(药学院)隶属于兰州大学,是兰州大学内部直属的唯一一家学习中心,2021年秋季继续招收网络教育学生。

二、招生层次及专业

注:最短学习期限是从在教育部正式注册学籍后开始算起(春季为3月1日;秋季为9月1日),不含毕业发证时间。

三、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年满18周岁。

四、招生条件

须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专)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且具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资格证书;报考药学专业的考生须为从事医药相关行业的在职人员,应提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药类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或在职证明。

报读考生原毕业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9月1日。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021年9月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①网上报名:登录学院网站(http://dec.lzu.edu.cn)点击“网络教育”,通过“网上报名”选择工作所在地学习中心进行报名(在报名截止前, 须携带相关报考材料到学习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②现场报名:携带相关报考材料到学习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③报名地点:兰州大学药学院

3.报考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

②报考护理学业的考生需提供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③报考药学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原件或在职证明原件;

④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需提供原学历的学历认证报告或网查结果(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报名考试结束后,考生须认真核对《兰州大学网络教育新生入学登记表》中的各项信息,并签字确认。

注:1.考生核心数据须通过身份证识别器采集。

2.学籍一经注册,考生核心数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照片等有关身份证上的信息)将不予勘误。

六、入学考试

考试方式:机试

考试时间:具体时间报名录取后会通知

考试地点:兰州大学药学院

七、免试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可免试入学:

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考生,可免试入学。

2.符合下列条件,可免考“英语”或“大学英语”:

(1)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

(2)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

(3)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凡不符合上述免试入学条件者,均须参加由兰州大学组织的入学考试。

八、录取注册入学

录取:学院按照考生成绩择优录取,考生可通过学院网站或当地学习中心查询录取结果。

注册: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学生平台进行网上缴费、注册。未能按期办理入学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入学:入学时间咨询学习中心。

九、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收费标准:经甘肃省物价部门核准,学费标准为80元/学分。具体收费标准和学费如下:

专升本学费:80元/学分*84(毕业需所取得的学分)=6720元(总学费)

大气科学专业学费为:80元/学分*90(毕业需所取得的学分)=7200元(总学费)

缴费方式:学费按学分计算,按学年缴费。所有学费全部采取网上缴费的形式进行。

十、学习形式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通过网络课件以及配发的纸质教材、导学材料等教学资源进行网上自主学习,同时通过“学起PLUS”APP、在线辅导等多种形式参加实时或非实时辅导答疑和讨论。

十一、课程考试

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由学院组织考试。

十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教育部组织的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达到毕业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兰州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历电子注册。符合兰州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授予兰州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

证书样式:

十三、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

1.根据教育部规定,修读本科层次的学生须参加教育部组织的“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统考课程成绩合格后方可取得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电子注册资格。

2.在学籍有效期内,符合统考条件的本科学生可进行报考。在统考安排的时间和公布的考点进行预约考试。从 2019年开始,内地学生只能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不再允许使用军官证、士兵证报考。

3.统考科目按不同学历起点和不同专业类别确定。

专科起点本科统考科目:《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4.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免考: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 非计算机类专业,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3) 非英语专业,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2006年以前),可免考《大学英语》。

(4) 非英语专业,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可免考《大学英语》。

(5) 非英语专业,户籍(以身份证为准)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十四、特别提示

1.学院公布的录取名单及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仅表示考生通过了入学考试,准许其在我院进行网络教育的学习。

2.考生信息最终审核结果以教育部“网络教育质量监管系统”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结果为准。

3.凡持虚假证件或伪造个人身份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学籍,追回录取通知书和学生证。对已完成学业且发放毕业证书的,将追回毕业证书并注销电子注册信息,所交各项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十五、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 0931-8915618(办公电话)

联 系 人: 王老师  18919029186

报名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勤博楼药学院2003学院办公室(甘肃省人民医院对面)

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和学校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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