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大药学院网站页头logo

药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药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党内生活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指党员在党支部内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为中心的组织活动制度。

第三条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每半年组织一次,根据需要,次数也可增加。

第四条 组织生活会必须确定主题,以着重解决1-2个突出问题。若学校党委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主题和内容没有统一要求,学院党委将结合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围绕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主题。

第五条 党支部要认真抓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深入地征求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建议,并如实向党员反馈;要认真开展谈心活动,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之间、党员之间都要进行谈心,交流思想、查找问题、消除隔阂。党员要围绕主题,结合征求意见情况,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做好会议发言准备。党性分析材料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突出重点、触及灵魂。

第六条 组织生活会上要对上次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每位党员要围绕会议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要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思想交流,切实增强组织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自我批评要襟怀坦白,正视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相互批评要坚持原则,坦诚相见,真诚帮助,解决问题。党支部书记要逐一对党员的发言进行评议,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党员之间也要开展相互评议。学院党委委员、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到各党支部进行指导和点评。

第七条 切实抓好会后整改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提出解决问题的时间、举措等。需要学院党委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告。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第八条 党支部要及时向学院党委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组织生活会的准备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及上次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第九条 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为党员作出表率,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还要认真参加学院党委的民主生活会。

第十条 党员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请假党员必须提交书面党性分析材料,由党支部书记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党支部书记应在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向其转告。对于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党支部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一条 本着分类指导的原则,教职工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重在增强党性,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重在学习教育、锤炼党性,强化宗旨意识和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二条 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建议在党小组内召开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成员分头到各党小组主持会议,以确保组织生活会的效果。会议结束后,汇总各党小组召开会议的情况,形成党支部上报材料,报学院党委。

 


中共兰州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17年9月19日

电话:0931-8915686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199号  陇ICP备10000336号  

Copyrights ©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兰大药学院

师德师风举报电话:8915681

师德师风举报邮箱:caoxi@lzu.edu.cn

事业单位
兰大药学院网站底部二维码